各参赛单位:
为促进各院校积极投入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届竞赛评选优秀组织奖(集体)和优秀组织奖(个人)两个奖项。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集体)评选条件:学校积极报名参加此次竞赛,选手获奖比例高,成绩优异。
2.优秀组织奖(个人)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关于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定,及时、高效地完成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流程
1.优秀组织奖(集体)由本届竞赛仲裁委员会根据各校竞赛成绩和参赛人数综合考虑后决定,评选比例为本届参赛院校总数的30%。
2.优秀组织奖(个人)由各参赛院校推荐,每个院校限推荐1人。
3.获奖名单将与获奖选手名单同步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参赛各院校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将优秀组织奖(个人)的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2023年11月7日中午12点前发至7603609@qq.con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优秀组织奖(个人)申报表.docx